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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群氓之族: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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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5 10: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群氓之族:群体认同与政治变迁》(三)




“另一方面,世界上那些一向被人统治、使唤、压迫的民族,拿回了自己的政权之后,尽管能力有限,却都不遗余力地要恢复民族的自尊,要回到过去,去找回、振兴昔日的光荣。他们把负面的过去一笔抹杀,把正面的传统与新生命一再高举、强调,歌颂往日的一切,一心重返源头。1924与1945 年,在印度身系英国囹圍的尼赫鲁,写下了《发现印度》 (Discoveryof India),正是这种经验一个典型的例子,反映出殖民地中产阶级受到民族主义运动的激励,“需要可资依附的文化根源,需要一些确认自我价值的东西,更需要一些东西,把异族征服与统治所造成的困惑与羞辱一举扫除。在每一个民族主义方兴未艾的国家,这种追寻……这种返回过去的趋势都正如火如茶”。‘p212

另外一个更夸张的例子是土耳其。20世纪初,正值奥斯曼帝国日落西山,土耳其的民族主义重新抬头,随之而起的是发现与复兴古老的土耳其,寻找一个早于伊斯兰、早于奥斯曼、早于波斯人的古土耳其。承继古土耳其的新土耳其人,用现代人的手法搬演了一出古人制造传说的戏码,让全人类的各个民族都置身远古的起源时期。时间是1935 年,由新土耳其的民族主义领袖阿塔蒂尔克(Ataturk)正式揭开序幕:在中亚的某处,一个土耳其人站在文明的曙光中,面对太阳,吐出人类所说出的第一个字——土耳其语的“光”------于是所有的语言、所有的文明都诞生了,从土耳其这个源头,文明扩散出去,北至俄罗斯,西人欧洲,东到印度与印度尼西亚,南至阿拉伯世界。看来这个长期不振的欧洲病夫病得还真不轻,所以才需要下这样的猛药来医治。。p214

地位只比印度贱民高一点的美国黑人今天所要的,却不是把自己的“过去”抹掉,而是要去重新发现它。经过长时间的打压,尊严与自我接纳大都已丧失,美国黑人今天要去把它们找回来。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有一个身为美国人的过去,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的历史与起源在遥远的非洲。P217

日本人的传统以不同的方式转化成为今天傲人的成就。在日本进行访问与晤谈期间,我发现,日本历史的独特性与传统力量的深厚,一直都是日本人之所以为日本人的关键。唯一的问题是,当他们要界定这种独特性到底是什么东西时,困难也就随之出现。这种情形与菲律宾人所碰到的极为类似,亦即在他们的过去里,有哪些东西是从别人那里得来的,又有哪些才是他们自己的。

有两个名词最能生动说明这种情形。其一是和魂汉才(wakon kansai),意为“日本精神与中国技术/学问/知识”,指的是7世纪时大量吸收、抄袭自中国的观念、语文与艺术,也正是此一汉化的过程,成为日本后来发展的主要基础,并形成日本文化中的主要风格;另一个是和魂洋才(wakonyosai),意为“日本精神与西方技术/学问/知识”,指的是1868 年后明治时代的变化,当时的日本人像今天一样,处心积虑,积极作为,开始大量模仿、吸收西方的长处,包括在军事方面展开的西化过程,使国家与社会转型,并使日本登上世界现代史的舞台,成为一个重要的角色。汉才是什么,洋才是什么,基本上没有问题,倒是“和魂是什么”这个问题产生了,而且答案在哪里还不知道。什么是“日本精神”?塑造这整个历史经验的又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最常被提到的答案是:和魂就是模仿,尤其是指模仿的能力、模仿的心态,对模仿过来的东西不仅有样学样,更是适应转化。出版大量日本学书籍、并在1970年代名噪一时的著名精神分析学者土居健郎博土说:“这就是日本独具一格的精髓所在……….我们是世界文明的鉴赏家。我们模仿,我们欣赏,我们从中得到自己的品味。在模仿来的东西里面,我们把自己的一些东西放进去,保留住我们自己的精神。”‘在同一话题的讨论中,鹤见和子说:“我们说日本文化,而不说文明。我们说中国文明、印度文明,但提到日本,则说日本文化。我们很清楚自己,也非常以自己为傲,以自己对新事物的敏锐自豪。中国人不够敏锐,不够好奇。我们却不同,我们以此自豪。”’在这类对话中,寻找日本的本质变成一种隐喻的游戏:和魂是否像洋葱,剥开一层又一层的辛辣,到最后竟是什么都没有?或者说像洋蓟,每片叶子都风味十足,全都扯掉之后,是一层短而硬的绒毛外壳,里面却是一颗柔软密实的心?

1970 年代初期,日本人一向只压在心底的忧虑突然之间变成了公开的话题,几乎成了街谈巷议。一连串的大事-----其中尤以美国与中国重建关系最为突出——夕之间把日本从1950与1960 年代“经济奇迹”的陶醉中惊醒,世界能源危机更对那个奇迹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始终在日本文化里面深藏不露、同时又在日本现代发展过程中如影随形的不安全感,在这些“震撼”的冲击下,一时全都浮到表面,形成社会普遍的自我质疑。面对过去的本质与今天的需求,日本人铆足了劲要找到解答,不断地在许多层面自问:如果和魂日本的特质——果真就是那种精挑细选外来文化的抄袭能力,日本民族的历史只是利用古代中国艺文与现代西洋科技所打造出来的,那么现在呢?煞费苦心千挑万选的结果,这一头是死胡同,另一头是灾难,面对后工业世界,日本今天还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抄袭的?如果实在没有什么长处可供抄袭了,日本能够从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里面创造一个民族的明天,并在升起的老太阳下产生全新的东西吗?对于日本人这种长期以来的自我质疑,吾妻洋(Hiroshi Wagatsuma)在深入探讨之后说:“总之,对日本人引以为豪的文化特质,这个百年来的老问题,除了培养、开发属于自己的东西之外,实在看不出还有更清楚的解答。”p233

有的民族以自己的历史为耻,有的民族简直没有历史可言,有的民族则因为自己的历史核心空无一物而忧心,不同于这些民族的是,犹太这个民族之所以还能认同自己是犹太人,别无所恃,唯一有的就只是历史,而且靠着历史才得以存活至今。他们的宗教——以摩西的律法、宗师的释论及民族起源的传说为基础——则为历史提供了主要的养分。堪称是地球上最小的族群——在一个个近40亿人口的世界上,为数不足200万——犹太人却拥有最悠久的历史,长达4000 年从未中断,而且始终维持着它独特的史观与影响力。P233

中国人也拥有光辉的过去,并自认为自己的历史是最伟大的。犹太人离散到全世界,在别人的土地与文化中沦为边缘的异乡人,中国人则完全相反,除了少数移民分散到南洋一带,几乎全都留在幅员广大的国内。犹太人只有在圣经时代短暂地享受过皇朝的权力。而且疆域狭小,在悠久的历史中,绝大部分时间都屈居人下,无权无势。中国人的帝国则是权大势大绵延好几个世纪,其间虽见王朝的起起落落,外来的征服者如蒙古人、满族人虽也曾先后入主,但在西方人入侵之前,中国文化的优越性却从未遭到异族的挑战。犹太人2000 年来饱受打压迫害,虽以一次大屠杀告终,但也付出了半数犹太人牺牲的代价;而中国人所受的欺侮与屈辱仅只一个世纪,在欧洲人与日本人肆虐的这段期间,中国的统治者吃尽无能、战败与不平等条约的苦头,在西方强权与科技的威逼下饱尝低人一等的经验。于是,终结积弱不振,重振中国人的光荣与强大,成了政治改革与革命的唯一目标。为此,19世纪中叶有太平天国的流产叛乱,20世纪中叶则有共产党革命的成功。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虽然不乏西方意识形态的色彩,但绝大部分的动力来源却是恢复古代中国的伟大。

中国人的自我认知与印度贱民形成强烈的对比。中国人自视甚高,自认属于人上之人;以日本为例,中国人就视日本传统源自中国,是次等文化。严格地说,中国人没有“起源的传说”;这一点虽然相当特别,但之所以如此,或许是因为在中国人的观念里面,他们根本就是与天地同时的。中国人的祖先在世界的曙光时期就已经是圣王的黄金时代,统治天下的是夏与商,接下来的孔子时代,已经趋于没落。‘

中国这种光辉伟大的过去,不仅在外族入侵的衰落时期深植人心,自马可波罗以降直到今天,不少西方人也津津乐道。正如我在别处所做的详细说明,对中国人这种自我认知,有人极不以为然,视之为狂妄自大,是沙文主义的自我中心:但也有人持正面评价,认为是一项极为难得的遗产。至于对个人来说,这种自我认知则因人而异,以海外的中国人为例,自从共产党政权开始大幅提高中国人的地位与力量之后,所引起的反应可以说是尊敬与恐惧参半。

在利用中国的过去方面,中国共产党与毛泽东并非照单全收。有时候,历史往事的影子隐约可见,而且为了达到不同的政治目的,历史上的负面人物可以变成英雄,例如《三国演义》中的权臣曹操与大漠枭雄成吉思汗,而正面的圣贤人物也可以变成大奸大恶,例如孔子。1961 年,一位有名的中国专家写道:“依中共目前的情况……孔子似乎会在今年‘当道’。”但时至今日(1974 年),这位古圣先贤显然“出局”了,成为全国人民攻击的主要目标,其实却是指桑骂槐地在打击毛泽东的斗争对手。但是,中国的光荣总是不变的,对中国人来说,始终是最能激励人心的。

施拉姆(Stuart Schram)曾经提醒过,说毛泽东在这方面的相关文稿中,从早期到最近,都有“一种令人讶异的思想连续性”。中国“拥有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与战略家…,.还有丰富的古典作品”。对于中国人的“第一”——罗盘、造纸、活版印刷、火药,毛泽东也念兹在兹,朗朗上口的是,中国“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古国之一”,中国的人民“以吃苦勤奋著称…是具有伟大革命传统以及宝贵历史遗产的人民”。站在新政权的门槛上,他大声疾呼,中国人“永远都是一个伟大、勇敢、勤奋的民族,只有在现今这个时代才落后于人…….们的国家绝不会再受人欺侮,我们站起来了”。

伟大的过去如何在中国人的族群认同上发挥作用,我拿一个美国华裔男孩为例,作为本章收尾的小装饰。这个念高中的男孩,住在波士顿郊区,说一口略带中国腔的英语。他说,1970 年那一年,他第一次被同学嘲笑,也逼得他第一次想要去了解中国,想知道身为中国人的意义。没花多久工夫,他就下了两个十足笃定的结论:“我知道中国是个非常古老而且历史悠久的国家,非常非常伟大;中国是我的祖国,我以此为荣。”p243


人类从过去所得到的资产里面,有一种称为“宗教”的东西。尽管名称各异,形式也各不相同,但宗教基本上一定与信仰有关,无论所信的是一神还是多神,都是相信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统摄这个世界并控制其间所有生命的命运。从远古到今天,人类的每个文化几乎都有一套信仰体系,其中又包括戒律、仪式与教义。

就某些方面来说,宗教是一种极端个人的事情。信徒或者仅属名义上的信徒,碰到某些无法满足的需求,宗教或许能够提供某种安抚的作用。但是,即使只是个人的事务,整体而言,宗教更是一种一体分享的经验,是一种能把个人与其他人连成一体的共同资产。这种特性,即使道行与修为都高人一等的圣徒也不例外,他们虽然与众不同,但无论在形式上或实质上,他们所拥有的特殊宗教经验还是源自他们所信仰的那个传统。佛陀、圣方济、美名大师托夫(the BaalShem Tov,犹太神秘教派哈西德派创始人)与甘地,容或有某些共通的特质,但谁都不至于认错、弄混他们,他们之间的共同点也不可能把相异点模糊掉,对任何信仰来说,真正重要、伟大的,反而是后者。

实情的确如此,就拿“宗教”一词来说,英文的religion,众所周知,字源是拉丁文的ligare,意思是“信守、承担、坚持”;同一个字根的字还有ligament(韧带、纽带)或obligation(责任、约束),都意味着一种关联,一种传承(bond)。另有一说,religion的拉丁文字根是relegete,意思是“反复朗诵、收藏、积聚”,亦即累积而得的智慧或传统。有关这些字源的讨论,无论学术的或宗教的,在在显示出一个特征:宗教或者也可能是别种东西,但定然是一种传承。对上帝或某个对等的神衹,对誓约,对一个信仰的共同体,对某些仪式与习俗的规范,对那个拥有共同信念、戒律与教理的实体,以及对一个承袭下来的传统,都有着一种传承的关系,这个传统源自古代的智慧与教导,口耳相授或载之经书,经信徒代代传递、念诵与注释,历久不衰。

作为一套信仰与崇拜的系统,许多文化与语言中的“宗教”一词,在字源学上的意义都具有传承与传统这两个概念。梵文dharma意思就是宗教,但也有戒律、义理、责任、次序、礼拜、仪典、种姓义务、万物一体、天命等意思。而这个字的字根dhar,意思则是“奉行、持守、承受”,亦即信守、承担、坚持。相同的字音也出现在波斯古语中,data意指“戒律”,在亚兰语(Aramaic)’与希伯来语中则是dath,意思也是“戒律’。在现代希伯来语中,dati这个字指“宗教的”,意思是严守戒律、礼拜与仪式;另外有一个字messorati,意思是“传统的”,则指比较不需要严格遵守的信仰事务,并 由 此衍生出messorat,亦即传统。印度尼西亚文的宗教是agama,源自梵文,意思是“经文”。至于希腊文,根据《牛津古字辞典》(Oxford Classical Dictionary),最接近“宗教”的字是hosios,意思是“常规”或“习俗”,亦即“以合于礼法的态度对待神圣事物或传统道德”。

阿拉伯文中相当于宗教的字是din,也是源自波斯语,当动词用,意思是“克己复礼,遵守古训”;当名词用时,指的是“义理、礼法,常规、习俗、标准行为”。Islam 之名则来自aslama这个字,意思是“完全顺从、匍伏于”万能的上帝,“并接受他对自己的约束”。Muslim这个字则意指“匍伏顺从的人”,接受与阿拉(Allah)之间的传承关系。中文的“宗教”,字面上是“教有所本”,但“宗”字也用于“祖宗”,意思是祖先;“宗”又有“相关”的意思,亦即有所本,而“教”的原意是“教训”,亦即“学而知之者”。‘

上述诸例显示,“宗教”一词虽然因地而异,但却有共同特征,亦即“传承”与“传统”,诚如爱默生(Emerson)所形容的:“海洋冲刷到不同的海岸,接受不同的名字。”

相对于“宗教”在各种文字上的一致性,宗教经验则是各异其趣。如果我们读过威廉·詹姆斯的作品,就不至于陷入一个观念,认为所有的宗教都具有某种单一的本质,而非具有“多项特征”。关于这一点,可以说至为紧要。:所有的,宗教的确都有一个信仰上帝或超自然力量的传统,但是,人世间的种种经验与文学艺术的表现,却可以证明宗教之用其实无所不至,体验、说明与分析宗教的方式更是林林总总。处理这样大的一个题目,显然应该有所节制,在此,我所要讨论的,只限于宗教作为基本群体认同的要素,并怀着尊敬与感激,回顾前人所留下来的洞察,从威廉·詹姆斯、弗雷泽(Frazer)、马克思、弗洛伊德、韦伯、伊利亚德等人那儿撷取一鳞半爪,扼要提示宗教对个人与群体所产生的作用,指出宗教何以会成为人类行为的一种基本共相,既能把个人与群体结成一体,却又置人类群体于相互敌对之中。在当前政治变迁的冲击下,宗教在族群认同模式中所扮演的角色,我将逐项加以列举。

既是基本群体认同的要素之一,又以多种互不抵触的面貌呈现,宗教可作如是观:

——宗教是一种内在的、感情的、主观的个人经验。

——宗教是一种制度的、历史的、客观的社会现实。

——宗教是一种“讨诸神欢心的艺术”,面对可,咱的自然力量,对冥冥中不可抗拒的力量,取悦、巴结、归咎、接受、贿赂、颂扬。

——宗教把非具象的东西予以具象化,为不可思议之事提供说法,为不可解答之事提供解答,使不可知之事可知,界定善恶是非,解开生死与时间之谜,套用韦伯的话,宗教是意义的来源。

——人世间幸与不幸的变化无常,宗教自有安排;苦难是因为有罪而受到的惩罚,所以苦难必须忍受——再引韦伯之言一一“幸运者之所以幸运,冥冥中自有定数。”

——宗教为无意义之事提供意义,借此“介入个人的命,运,进而让我们安于此生绝对的现实”(威廉,詹姆斯)。

——宗教是安慰的活水,是痛苦、恐惧、困惑、挫折的避难所;宗教提供呵护、治疗、安抚,鼓励—一上帝如母。

——宗教是权威的源头,是戒律的司法,对冥顽不灵的罪人施予惩罚甚至报复,偶有宽恕,不损其刚直、坚定、威严------上帝如父。

——或如弗洛伊德的比喻,宗教是以普天下亲子关系所产生的“感情、恐惧与欲望为脚本,并据以搬演的一套戏码”(欧内斯特,琼斯[ErnestJones])。

——作为俗世权威的批准者与支持者,宗教为地上的统治者加冕神圣的光环,颁定规范、道德与义务,抵制脱序与邪恶,成为社会秩序的黏合剂,上帝是“社会的象征”(涂尔干)。

——作为权力的工具,宗教是征服者的战旗,是被征服者的麻药;是强者的靠山,是弱者的背垫,让主子安心当家,让臣民“乖乖听话”(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或如马克思所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还有另外一种完全相反的说法,宗教是挑战权威的动力来源,例如中国人就有天命可以转移的观念,又如好些世纪以来,许多社会结合宗教与政治,以上帝所许诺的千禧盛世为名发动革命。

个人与社会环环相扣,宗教经验方面尤其如此。在社会与政治的发展过程中,社会的宗教力量往往来自个人对宗教的信仰与归属;这种发自民间的沛然力量,对于掌权者来说,既可用之于安定人心,也可以用之以动员民力,供其追求宗教的与非宗教的目的。的确,把宗教信仰与政治体制打造成为一体,几乎可以说是所有文化的共同特点。

但是,另外也有一种说法,认为“西方”与“东方”文化在这一方面还是有着根本的差别;不过严格来说,就和许多其他事情一样,所谓完全“西方的”或完全“东方的”其实并不存在,很难指出两者之间本质性的差异。此说认为,在“东方”,宗教信仰与习俗深入民间日常生活,主导整个社会的形成,例如印度教的种姓制度;或者在政治体制中占据高层特权的职位,如佛教僧侣在斯里兰卡、缅甸与泰国所建立的制度。至于伊斯兰教国家则大都取法“东方”,在理论上,社会体系全都以《古兰经》为本;在个人与国家事务上,既不容许宗教的分歧,也不准许世俗生活的各行其是。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今天的亚洲与非洲,许多伊斯兰国家或穆斯林当政的国家,仍然各有不同的风俗习惯。‘

在信仰基督教的欧洲,套用托尼(R. H. Tawney)的观察,不仅是政治,甚至所有的政治理论,全都是从中世纪到17世纪中叶的神学模子中打造出来的,一直要到资本主义与现代民族主义兴起,宗教战争的时代“走入历史”,“经济民族主义战争的时代”来临,启蒙思想抬头,宗教才成为个人的而非公共的事务。最先是英国,美国与法国继之,国家不再祈灵于宗教的认可,而是诉诸“自然”,根据社会契约的理念,结合个人的力量保护自己的生命与财产——尤其是财产——而不再求助于任何“超自然的授权”或任何神圣的权威。’即使如此,旧有的关系仍然阴魂不散,在天主教的欧洲及其美洲殖民地固然如此,在大部分的新教欧洲,其中包括英国,罗马教会的权力已经崩溃,还有英国国教继起,更不用说远在美国的新英格兰,当初为追求宗教自由而漂洋过海的人,在宗教信仰上,也是经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包容其他的信仰。至于美国,启蒙思想的反教区( anti-parochial)理念虽然站稳了脚跟,但仍然不够普遍;宗教歧异在族群分裂中仍然卷入甚深,长期以来一直在政治方面也扮演着关键的角色。这种情形在州与地方的层面尤其普遍。西班牙在欧洲本土与海外的殖民地,由于19世纪民族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反教权(anti-clerical)运动虽然颇有斩获,但旧有的冲突与旧有的关系仍然余劲不减,一直延续到今天这个时代。在意大利、西班牙与葡萄牙,教会一国家的老问题在政治上仍是主要角色;在阿尔斯特,宗教战争的幽灵更是找到了新坟,每天在上面跳舞。

宗教上的个人主观经验与集体客观经验经过多方混合,使许多族群与文化得以将人民整合成为一体;但是,同样是拜宗教所赐,族群与族群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却也形成了严重的区隔与对立。

通过宗教信仰,族群存在的意义形成传统,为每个族群的成员提供了强大的黏合作用,借用威廉,詹姆斯的名言,使他们能够配合现实的情境,按照自己的需要,或恬淡清静或激情狂喜。作为一种超强的超我,宗教效应既可以把自我圣化到极大,也可以把自我压缩到极小。例如加尔文教派( Calvinists),相信原罪,认为人的自然状态只有堕落一途,但即使如此,他们仍然指望自己所信仰的宗教能够使他们免于堕入此途。在某些节骨眼上,在某些场合中,宗教的确能使某些人克制最原始的冲动,这种好处倒是值得心存感激的。




吴砺

201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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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砺,桐城人,生于1963年,1979年就读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系。大学毕业后在中国科学院从事科研工作,1997年曾在美国加州理工学院任访问学者,其后在硅谷工作。回国后一直在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已申请了五百多项国内外专利,并于2004年由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过第一本散文集《西海岸之》。2011年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散文集《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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